【招聘】八五〇农场

点击数:10 更新时间:2021-04-15

招聘公告


为适应农场高质量发展新需求,持续优化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做好人才的引进、选拔、培养工作,加强后续人才储备,根据《八五〇农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场党办发【2021】4号)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热爱农场事业、肯于吃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综合能力,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全面。

(三)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2021年毕业),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属特需、急需人才,其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应聘人员须服从农场岗位安排及调整。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通过农场广播电视局、农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同时派工作人员参加毕业生院校供需见面会,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将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297461574@qq.com。内容包括:①本人简历;②二代身份证扫描件(JPG格式);③需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毕业证、学位证)。

2、现场报名:本人提供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党委工作部(党委组织部)报名。

3、招聘会报名:应聘人员向参加高校毕业生共需会的农场工作人员投递简历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农场党委工作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党委工作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告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

(三)招聘具体流程

1、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方式,面试由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纪委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体检:由农场统一组织体检,要求各项检测指标均正常。

3、聘用:拟聘人员在农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三、优惠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农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合同(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本科毕业生月薪4000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月薪5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工资标准按实际分配岗位标准执行,其中研究生按照分配岗位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副职级待遇执行,按照相应职级管理。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出现其他法定可解除情形的,农场可解除劳动合同。经考核评定不能胜任所分配工作人员,农场或用人单位解除相关合同。

(二)住宿待遇。大学毕业生来场工作可在农场提供的老员工公寓免费住宿三年。

(三)探亲假补助。父母居住外地的,结婚前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结婚后,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四)对来农场进行面试人员按照财务规定报销往返路费。

(五)正式聘用人员在农场购买住房或结婚的,给予安家补贴,标准为:研究生5万元/人,本科生3万元/人。在农场连续工作满3年的,安家补贴全部归个人所有。未满三年的,按在场实际工作年限予以折扣退还。

(六)大学毕业生来场工作享受三年的老员工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300元/月,结婚或在农场购买房屋后不享受此待遇。

四、报名时间

自2021年4月1日至4月15日,逾期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绮鸿

电话:0467-5982284  手机:1834677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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