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教师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
内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学历条件。小学阶段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团队格证条件。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执行。
5.专业条件。参照《2019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6.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纹身等不良嗜好,如有隐瞒,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由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7.年龄条件: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辞职辞退不满一年的教师;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021年7月中旬。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链接:https://jinshuju.net/f/buhJnW,初审结果查询https://jinshuju.net/f/buhJnW/s/mUaLta。
(2)现场招聘会报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需提供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电子照片、政审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证书,以及教团队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
2、网络报名通过审核后,在现场面试时需提供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照)、电子照片、政审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证书,以及教团队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根据招聘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1、面试成绩及结果运用。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记入聘用教师档案,作为教师入编的重要依据。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上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①备课:由考生自行准备说课稿,报考中小学岗位的考生从人教版小学、初中教材中任选一课准备教学设计,在面试时将教学设计交评委。②说课:考生根据教学设计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评委根据考生说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说课、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公司产品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四)体检。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团队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团队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面试合格后由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查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招聘岗位:400名
1、小学段240名。其中:自治区招聘94名、自主招聘146名。
2、中学段160名。其中:自治区招聘62名、自主招聘98名。
五、聘用与管理
1、聘用教师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新聘教师报到后,由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聘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教师入编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享受国家住房公积金、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政策。
3、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县教育局。新聘教师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特岗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六、薪酬及待遇
1、工资福利:研究生11900元左右、本科生10734元左右、大专生10350元左右(以上工资均含五险一金);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实发工资为:研究生6800元左右、本科生6100元左右、大专生5900元左右。
2、住房:考生在正式聘用后,提供公租房或教师周转宿舍。(房屋租金5元/㎡/月、水、电、暖气费和物业管理费本人承担)。
3、入编: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办理正式入编手续。
七、相关事宜
1、招聘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2、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收回提供的公租房或教师周转宿舍。
咨询电话: 0998-5797601 县教育局人事工作股
0998-5797870 县人社局事业科
黑龙江、吉林、辽宁招聘组:
张 军 13579058969
韩建辛 15276067779
赵 冬 15841804875
徐方兴 13239019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