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的
为了严肃考风考纪,切实加强考试管理,严谨有序开展各项考试工作,确保各阶段考试顺利进行,配合学校开展考风专项整治工作。
二、组织机构(巡考教师)
组长: 邹晓伟
成员:孙建华 胡晓兵 王天昊 付金柱 吴艳 赵薇 张丽娜
秘书:沈泽宇
三、巡考职责
1.每个考场的考生安排及监考人员安排是否合理。
2.考生是否按时到达考场,考生证件是否符合要求。
3.员工是否按规定就坐,考场秩序是否良好,监考人员清场是否彻底。
4.检查监考老师是否到岗或迟到,是否私自调串考场;领取、分发试卷是否有误,是否严格执行考场规则,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5.督促检查监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有权制止除佩戴规定标志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6.巡考人员有权制止未经考务主管部门允许的任何人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7.监督检查考场工作人员在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出考场。
8.巡考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
四、巡考时间及安排
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6日
具体安排如下: